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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政策
对引进重大项目的中介人进行重奖。为我区提供重大项目信息,为之联络服务,并成功引进使项目发挥效益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和团体及个人,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项目
100万美元)项目的有功人员奖励
1万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
100万美元),追加奖励
5000元人民币。发放方式:在引进项目正式开工时,奖给奖金总额的
20%,余额在该项目建成投产验资确认后发放到位。
对引进重大项目的中介人进行重奖。为我区提供重大项目信息,为之联络服务,并成功引进使项目发挥效益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和团体及个人,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项目
100万美元)项目的有功人员奖励
1万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
100万美元),追加奖励
5000元人民币。发放方式:在引进项目正式开工时,奖给奖金总额的
20%,余额在该项目建成投产验资确认后发放到位。
对引进重大项目的中介人进行重奖。为我区提供重大项目信息,为之联络服务,并成功引进使项目发挥效益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和团体及个人,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项目
100万美元)项目的有功人员奖励
1万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
100万美元),追加奖励
5000元人民币。发放方式:在引进项目正式开工时,奖给奖金总额的
20%,余额在该项目建成投产验资确认后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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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项目
100万美元)项目的有功人员奖励
1万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
100万美元),追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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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额在该项目建成投产验资确认后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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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美元)项目的有功人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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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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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额在该项目建成投产验资确认后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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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项目
100万美元)项目的有功人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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