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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服务制度
零费制:
即对兴办工业项目,涉及开发区所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免收。市级行政性收费一律免收,市级事业性收费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下限的
30
﹪
收取。
代理制:
即外来投资者可委托开发区外来投资项目证照手续代理联合服务中心代理项目立项、注册登记、报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联合服务中心免收服务费。
一卡制:
项目落户后,涉及省、市、区级行政或事业性收费,年初按最低收费标准核定后公示,由开发区一个途径收取,一个窗口分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到项目单位乱收费或干扰项目正常生产经营。
领导跟踪责任制:
即开发区项目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从项目的洽谈、选址、立项、注册、规划、报批、建设直至正式投产,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和限时办结制。
治安承诺制:
即公安机关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制度,为项目单位的人、财、物提供社会治安承诺,确保企业安定、稳定、为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待遇平等制:
凡来我区投资的外来客商,其出国(境)及家属、子女在教育、就业、购房等方面与本区居民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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